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对我校2019年度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对象:除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科技厅项目外的所有在研纵向科研项目。
二、检查工作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普及课题)、浙江省教育厅研究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校杰出青年项目、校优秀青年项目等,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纵向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汇报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部门)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上报至科研处。其它校立科研项目及市厅级以下科研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由各学院(部门)自行组织安排。
三、检查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于6月14日前完成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同时提交1份《纵向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汇报表》、《2019年纵向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5137147。
科研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