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温馨提示

发表日期:2022-05-31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浙财预〔2018〕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台州市财政局对支出进度较慢,尤其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慢,财政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地区和部门,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时候做适当调减。6月末是台州市财政局考核学校预算执行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确保预算尽快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注时点

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每月计算月度累计预算执行率,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得分纳入2022年度市级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值。6月30日各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要达到50%,9月30日执行率要达到75%。

二、关注冻结数

报销预约、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各类平台待结算的“冻结数”是不纳入支出数的,“支出数”是要实际支付出去,这样才算完成执行进度呢!

三、关注采购

仪器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要把握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设备采购进度。按照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积极沟通招投标中心,加快采购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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